桦南县林业局
2018年木材竞价销售方案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达到木材经济效益最大化,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木材实行竞价销售,特制定2018年桦南县木材竞价销售方案。
一、竞价销售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市场化运作,反对垄断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客户至上、互利共赢、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二、竞价销售的程序及要求
(一)根据现行木材市场行情和《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业厅2016年原木价格表(指导价格)的通知》黑林办发[2015]114号、《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业厅2018年人工林原木价格表(指导价格)的通知》黑林办发[2017]93号文件要求及黑龙江金世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木材评估价格确定本次木材竞价销售底价。
(二)由林业局对各林场2017年冬季生产的木材数量、树种、材种、规格以及销售底价、竞价时间进行列表公示,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向社会广泛邀请客户。
(三)竞价木材每100-500立方米为一梱,其数量可能与实际木材数量有差距,最后以实际出库销售尺为准,货款实行多退少补。(详见木材竞价顺序表)
(四)参加本次木材竞价的客户,首先在充分了解想要采购木材相应情况后,到指定地点(桦南县林业局五楼经销处)报名,领取竞价牌。每一牌只允许两人进入会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竞价。(桦南县林业局六楼会议室)
(五)客户进入会场后,要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打手机等扰乱会场秩序,不得阻挠、恐吓其他客户正常竞价,违者第一次亮黄牌警告,第二次取消竞价资格请出会场。
(六)本次竞价销售采用明标方式,客户在此标底价基础上实行竞拍,每举牌一次在底价基础上加价10元的倍数。中标的木材销售价格以最后一次举牌价格为准。对同一规格打捆数量多的木材,第一捆竞价价格以底价起拍,第二捆竞价价格以第一捆的中标价格降低10元为底价进行竞拍,以此类推。
(七)中标后客户当场签订《确认单》,并缴纳定金,每100立方米交1万元。中标的客户无论何种原因退标的,其缴纳的定金一律不予退还,责任自负。
(八)中标客户须在10日内到县林业局林产品经销处签订《木材销售合同》,缴纳中标木材全额木材款(2018年2月10日前),违者缴纳的木材竞标定金不予退还,此木材另行处理。
(九)客户在拉运木材时,要严格按照竞标的规格和数量装运,不得大幅度挑选或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按合同执行,尤其火灾木不得挑选,以楞为准。客户所发生的装车费用及因此产生一切生产关系和安全责任由客户自行负责。
(十)中标的客户,其运输证、检疫证自行办理,林业局提供相关手续。
(十一)其它事项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木材竞价销售工作顺利进行,县局成立了以林业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局财务、生产、资源、林政、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木材竞价销售领导小组,负责木材竞价销售的组织领导。
木材竞价销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魏延升 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刘国君 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丽斌 林业局纪检书记
成 员:局相关股、站、办负责人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午9:00
地点:桦南县林业局六楼会议室。(桦南县交通路193号)
五、联系电话:13039618096
六、本方案由县林业局木材竞价销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桦南县林业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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